武汉大学超级计算中心收费办法(试行)

一、超级计算资源服务

       武汉大学超级计算中心(以下简称超算中心)超级计算机系统已经建成,为了提高计算、存储资源利用效率,校内用户可以申请部分免费计算资源,超过免费部分需要付费使用,收费标准如下:

1. 付费排队方式

       付费用户的作业与其他用户的作业一起参与排队,用户作业所需资源具备时开始运行,用户需要按照实际使用的机时(排队时间不计算在内)支付相关费用。基本收费标准如下表:

1)普通节点

用户类型 CPU机时收费标准(元/CPU核小时)
校内用户 0.06
校外用户 0.10

2)胖节点

用户类型 CPU机时收费标准(元/CPU核小时)
校内用户 0.10
校外用户 0.50

3)GPU节点        

      GPU卡按V100 16G计算,其它配置的节点收费标准按对应比例调整:

用户类型 GPU节点收费标准(元/卡小时)
校内用户 1.00

2. 付费独占计算主机方式(目前仅支持CPU类型)

       用户付费租用某些计算节点以独占方式使用,用户可以随时使用其租用的计算节点,无需参与其他用户排队申请计算资源。收费标准如下(按每节点16核计算,其它配置的节点收费标准按对应比例调整):

用户类型 收费标准(元/节点月)
校内用户 500
校外用户 1000

       付费独占计算主机申请及审批流程如下:每次申请到的独占资源的可用周期约为半年,一般在春季学期3月份和秋季学期的9月份完成集中申请及审批。在集中申请截止之后的其它时间,如有空闲计算资源,超算中心可以按照先到先得原则批准新的独占使用申请。


二、主机租用服务

       对超算中心集群系统不能满足的特殊计算需求,超算中心提供物理或虚拟的主机租用服务,本服务只为本校用户提供,并且所提供的主机用户只能用于与教学、科研有关的计算与服务,不能用于http、ftp等网络应用。主机租用服务时间一般为6个月,资源空闲时可申请使用。收费标准如下:

1. 物理主机租用

      用户付费租用机器以独占方式使用,用户可以随时使用其租用的机器。收费标准如下(每机器按16核、64G内存计算,其它配置主机收费标准按对应比例调整):

用户类型 收费标准(元/机器月)
校内用户 500

2. 虚拟主机租用

       用户付费租用机器以独占方式使用,但与其它用户共用物理主机资源,用户可以随时使用其租用的机器。收费标准如下(每机器按1 cpu核、4G内存计算,其它配置收费标准按对应比例调整):

用户类型 收费标准(元/cpu核月)
校内用户 30

三、存储空间租用服务

        超算中心对超算用户提供额外的存储空间服务。收费标准如下:

用户类型 收费标准(元/T年)
校内用户 120
校外用户 500


四、其它

1. 校内用户免费范围暂定为:学生,每用户CPU 16核。

2. 超算中心支持重点项目及应用,此类优惠由用户提出申请,经超算中心组织专家评估后决定优惠政策。

3. 对在已发表论文的致谢等部分中明确指明“武汉大学超算中心”的,进行奖励和优惠。具体奖励和优惠政策由超算中心每年更新发布。

4. 针对一些特殊情形及用户,由超算中心与对方协商决定。

5. 本办法由武汉大学超级计算中心负责解释。



武汉大学超算中心

2018年4月